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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旅游中意外摔傷 涉事酒店承擔部分責任
2024-03-12 14:46:38
來源:中新網江蘇
中新網江蘇新聞3月12日電(記者 唐娟)一男子見朋友圈一則約旅游的信息,便報名參與,卻在旅游中意外摔傷,誰該負責?3月12日,記者從常州法院公布的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中了解到,該起案件中,涉事酒店和受害人各承擔部分責任。
3月12日,常州法院2023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公布。唐娟 攝
原告馮某某在參加由朋友組織的一次免費兩天一夜旅游活動中,不幸從酒店地下樓梯旁的高臺摔下,造成二級殘疾。事發(fā)后,法官、原告律師及被告酒店進行了現場調查。酒店地下大堂需經一條深度達340厘米的樓梯抵達,樓梯周圍無護欄,僅有一條無路燈照明的石板路。該地下樓梯入口處設有“注意腳下,小心踩空”的警示標志。
常州市金壇區(qū)人民法院審理該起案件認為,賓館等公共場所的經營者、管理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人損害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同時,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(fā)生也有過錯的,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。
本案中,酒店因未提供充足照明、安裝防滑條等措施,被判定承擔事故70%的責任。原告馮某某因在黑暗環(huán)境中未保持足夠警惕,未能盡到注意義務,被判決承擔事故30%的責任。(完)
編輯:顧名篩